刘贵祥回应“执行不能”:这是我们的一个痛点( 二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您提的这个问题 , 应该说是我们的一个痛点 。 我作为多年从事执行工作的一员 , 有一些案件不能实际得到执行 , 把真金白银装到当事人口袋里 , 这对我们来说有时候感觉是很失败的 。 我把实践中面临的两种情况介绍一下 。 第一类情况 , 存在一些有财产可供执行 , 但是还是没有得到及时执行的情况 , 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执行面临情况的复杂性 。 比如说 , 当我们执行一个房产的时候 , 马上要采取拍卖措施了 , 这时候出来一个人说这是我的房子 , 我们把他叫做案外人 , 案外人提出异议 , 提出异议之后 , 做了裁定 , 如果他不服 , 提起异议之诉 , 这样一审二审 , 九个月就过去了 。

刘贵祥:再比如 , 财产要处置 , 我刚才说了拍卖 , 我们的网拍虽然很好 , 但是有些财产市场不需要 , 也会流拍 , 流拍之后 , 可以以物抵债 。 问题是我们很多申请执行人不要这个财产 , 不同意以物抵债 , 这样财产就处置不了 , 案件就搁置到这儿了 。 还有 , 当我们涉及到执行一个被执行人的时候 , 他有好多债主 , 都要这笔钱 , 这就出现了执行分配问题 。 一个当事人认为你执行分配得不公 , 用通俗的话说 , 就会提异议和异议之诉 。 所谓执行程序 , 要救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 有个程序救济 , 你又不能没有这个程序 , 但是这个程序救济有的时候需要时间 。 所以 , 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是说 ,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达到90%执结 。 那么为什么不能达到百分之百呢?客观的情况 , 确实难以达到百分之百 。 当然 , 我们也毋庸讳言 , 有的没执行的 , 尤其这几年 , 存在着极个别的现象 , 有我们自己消极执行的情况 , 有的也确实存在案件多 , 一个人手里握着几千件案子 , 顾不过来 , 有时候他就选简单的、容易办的先办了 , 有这样的情况 。 但是现在在逐渐消化 , 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 , 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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