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男子盗伐意杨树被判2年 补种130颗树苗( 二 )

受罚者邱某 , 44岁 , 2006年起承包仓埠街朱家湖养鱼 , 湖西堤上有75棵意杨树 , 落叶入湖影响养鱼 。 2018年1月 , 有人找到邱某买树 , 邱某未征得意杨树所属单位同意 , 私自将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 。 去年2月9日 , 两男子盗伐意杨树时 , 被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 。

去年7月底 , 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2年 , 缓期2年执行 , 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邱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1年内 , 在朱家湖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棵树苗 , 并保证成活 。 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我市尚属首次 。

12日 , 采访人员随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补种情况时 , 看到湖堤小路两旁种植着2排小树苗 , 绵延三百余米 , 去年被盗伐的意杨树桩上也长出新苗 。 经新洲区仓埠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金文婷逐一检查 , 邱某补种了180棵树苗 , 椿树、意杨树各90棵 , 全部成活 。

正在一旁除草的邱某表示 , 砍树时 , 他并不知道犯了法 。 在社区服刑学习法律知识时才明白 , 很后悔 。 去年底和今年2月 , 他分两次补种180株树苗 , 为了保证成活 , 每天巡湖时都要看一遍 , 以免被附近的牛踩了 。

据社纠工作人员及周围邻居介绍 , 邱某其实热心快肠 , 每到年底都会送鱼给村里的老人 , 前年还开着自己的翻斗车 , 把村里的烂路修好 。 在社区纠正时 , 他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 , 积极改正 , 态度良好 。

责任编辑:陈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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