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住你的左手!两车互开远光灯撞死行人( 三 )

我们都知道 , 在城市中行驶 , 一般是用不到远光灯的 , 因为城市里一般照明条件都比较好 。 远光的角度太高很容易晃到对面来车和周围行人的眼睛 , 影响他人的视线 , 很不安全 , 并且是一种不礼貌的驾驶行为 。

但透过 编辑这几年的观察发现 , 如今用远光灯的人已经不那么“讲究”了 , 基本上分为两种:1、看不得慢车 , 一旦有慢车挡在前面 , 立马电闪雷鸣般的狂闪 , 而这种行为还有一定的几率招致前方车辆的报复 , 也就是刻意减速刹车 , 此时你要再追个尾 , 那也是你全责!

2、对向汇车 , 有部分人因为驾驶技术或者对周遭环境的不熟悉 , 喜欢开着远光灯行车 , 就好像这种行为是理所应当一样 , 但这样的行为一旦和对向来车汇车 , 马上就会被“鄙视” , 一般对向车都会朝你闪几下灯光提示你切换近光 , 有的司机很明白 , 有的人则完全无视 , 而今天我们谈起的这桩事故就属于后者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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