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建设森林康养基地不能大拆大建、重复建设( 四 )

四是建设森林康养基地 。 依据林业、健康、卫生、养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建立健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 , 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 基地建设要选址科学安全、功能分区合理、建设内容完整、特色优势突出 。 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 , 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建立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 。

五是繁荣森林康养文化 。 积极推进森林康养文化体系建设 , 深入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森林文化、花卉文化、膳食文化、民俗文化以及乡土文化 。 鼓励创作森林康养文学、书法、摄影、音乐、影视等文化产品 。 强化自然教育 , 提高公众对森林康养功能的全面认识 。 推广森林康养文化 , 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

六是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 。 完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 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 引进先进经营理念 , 探索运用连锁式、托管式、共享式、职业经理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 , 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 提高服务品质 。 开展森林康养环境监测 , 实时发布生态及服务数据 。 加强安全防护和引导 , 强化应急处置 , 确保安全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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