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竟然变租车: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留心分期付款购车藏猫腻

新华社广州3月14日电(采访人员胡林果)近来各大汽车厂家、4S店推出各种金融服务 , 汽车销售市场火爆 。 然而 , 在汽车消费与金融服务结合后 , 各类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 广东省消委会14日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各类汽车金融消费服务 。

2018年10月 , 消费者刘先生在某品牌汽车专营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预订了一辆汽车 , 先后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 , 并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 。 随后商家表示 , 刘先生无法办理银行按揭 , 只能以租赁合同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 要求刘先生签署一份汽车租赁合同 。 刘先生认为租赁合同与初始购车合同不符 , 要求对方退回所有款项 , 但遭到拒绝 。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 , 汽车金融消费问题频现 , 商家往往在金融产品上“大作文章” 。 部分商家偷换利息和手续费的概念 , 混淆利率计算方法 , 推销各种所谓“优惠”的金融产品;部分商家故意隐瞒以租代购的分期付款模式 , 或者以低利息、无条件提前还款、所有权无风险等承诺诱导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模式 , 实际却与其承诺严重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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