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安青松:完善制度建设 发挥市场价值( 八 )

并购重组制度方面 , 尽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6年9月正式实施 , 确立了六大制度框架体系 , 此后又进行了一系列修订 。 但是在实践中很少采用要约收购制度 , 仍需不断完善 。

投资银行方面 , 我国的证券行业目前在金融体系中仅占2.2% , 比保险、信托还低 。 国内131家证券公司加起来总资产跟美国的高盛一家公司的总资本规模接近 。 对此 , 安青松认为 , 证券行业太弱小 , 投行能力太弱小 , 不足以支撑起庞大的市场 , 投资银行体系能力仍需加强 。

发行制度方面 , 安青松着重谈了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 。 他认为 , 从核准制走向注册制 , 有四个方面需要重建:一是市场理念需要重塑 , 从审核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向发现未来价值转变;二是资本市场责任体系重界 , 政府从事前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定价基础的重建 , 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买方市场;四是信息披露的重构 , 将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加严格信息披露要求 , 有效落实“卖者有责 , 买者自负”理念 。 最后安青松通过总结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 , 提出资本市场发展的基本逻辑 , 即应当尊重市场规律 , 按市场规律办事;应当尊重法律制度 ,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当尊重金融属性 ,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应当尊重专业精神 , 忠实维护三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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