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推进“依法治旅” 公检法等部门出台治旅措施( 二 )

三亚市旅游和文体局要求各辖区旅行社与三亚市旅行社协会签署《海南团队游旅游产品自律公约》 , 承诺诚信守法经营 , 旅游产品定价不得低于旅游基准成本价;旅行社门市店指使人员非法散发传单、虚假宣传 , 一旦查证 , 将立即关闭门市店 , 依法从重处理旅行社;旅行社、导游利用低价揽客、购物回扣、欺骗、胁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等“填坑”行为 , 一经查证 , 以诈骗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零容忍”、“一次性死亡”惩戒措施 , 商家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规行为 , 欺诈消费者情节严重的 , 一律吊销营业执照;该局还会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信用三亚平台公示 , 让违法经营者“一处违法 , 处处受限” 。

三亚市公安局表示将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 , 深挖涉旅违规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者和企业;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 , 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甩客、进店后锁门等暴力方式强迫购物或设置包厢洗脑讲解 , 劝说等软暴力方式强迫游客购物 , 以强迫交易罪追责;以“节假日期间三亚房价上涨”、“多人看房需交付定金”、“租车违章押金一个月后退还”等套路催促被害人支付房租或押金、定金 , 在骗取游客支付的租金、定金后便将被害人电话及微信拉黑 , 故意不退还定金、租金、押金的行为 , 以诈骗罪追责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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