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新娘”嫁给了24岁表叔:离家出走自愿嫁人(29)

本案中 , 芳芳的母亲虽未取得芳芳的抚养权 , 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 , 仍然是芳芳的法定监护人 。 因此 , 作为芳芳的法定监护人之一 , 母亲张淑娃对未成年芳芳与他人订婚的行为听之任之 , 最终导致本该专心学习的花季少女过早辍学 , 其行为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 应当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

此外 , 芳芳虽已满16周岁 , 可以决定自己的性权利(我国《刑法》规定 , 与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 , 即使幼女自愿 , 也以强奸罪论处) , 但她仍属于未成年人 , 从各方面的反馈信息看 , 她对订婚、成家等感情问题尚不能完全理解 , “自愿”也可能是受他人欺骗、胁迫所致 。

若芳芳目前已经和李某明同居 , 则需考虑到其中是否存在强奸等情节 , 同时促成芳芳订婚的相关人等 , 也可能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等不法行为 。 由于陇西与杭州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 , 是否存在犯罪情节 , 还要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