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6日公布了《关於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 ,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 , 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 , 该补贴免徵个人所得税 。

  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 , 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 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下称负责人)表示 , 为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政策的出台 , 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 , 对於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