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虎峰:应给予医务人员合理报酬和社会尊重( 二 )

他认为 , 在讨论患者福利的同时 , 不得不提到医护人员薪酬 。 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 , 首次提出“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 指出“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 , 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 。 ”

2017年初 ,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出台 , 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将实行薪酬制度改革 ,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 ”但是当时规定的试点范围是: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 , 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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