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人社部对延长妇女退休年龄的答复( 三 )

另外 , 原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规定 , 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 本人自愿 , 可到60周岁离退休;对年满60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 , 确因工作需要 , 经批准后 , 副教授级可以最长延长退休年龄至65周岁 , 教授级可以最长延长退休年龄至70周岁 。

中共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都对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 。 下一步 , 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要求 ,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 特别是劳动力总量的变化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各界的接受程度 , 统筹考虑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问题 , 深入研究论证 , 适时提出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