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动汽车“三包”再细化( 三 )

王琰提醒 , 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中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适用于本规章 。 氢能源等其他新能源汽车目前尚未批量上市 , 本次修订暂不涉及相关内容 。

“三包”法规是有了 , 但汽车维权成本往往较高、时限又长 , 最终维权经常出现“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无奈局面 , 更有不少车主选择妥协 。

此次修订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 王琰说 , 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使用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 , 修订稿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汽车三包规定》中的0.5%至0.8% , 调整到上线不超过0.7%、下线不封底 。 考虑到目前三包起算日期按照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 而实际销售活动中存在向消费者交付产品晚于开具发票日期的情况 , 为此增加按照实际交付日期起计算三包期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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