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安全条例将施行 明确临近保质期长短( 五 )

商场超市要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在日常生活中 , 消费者经常遇到买回来的食品发现已经快到保质期了 , 这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 为了保障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 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 , 条例设置了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临期食品的经营管理 。

根据条例 ,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临期食品管理制度 。 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置相应的管理要求 , 对商场、超市要求其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 而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则要求将临期食品集中存放、陈列、出售 。 同时 , 强调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 确保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临期食品 。

条例根据食品保质期的长短 , 确定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 。 这是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 。 明确保质期半年以上的食品 , 临近保质期为三十日;保质期在九十日以上不足半年的 , 临近保质期为二十日;保质期在三十日以上不足九十日的 , 临近保质期为十日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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