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来自一家装修公司 这种业主群退还是不退?( 五 )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表示 , 该装修公司发起业主群时隐瞒身份 , 是以盈利为目的 , 客观上为业主提供的信息 , 可以理解为先行的增值服务 。 但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 涉嫌不正当竞争 。 建议业主在选择装修服务时 , 货比三家谨慎选择 。

同时 , 业主群属于业主所有 , 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转让群主、管理 , 甚至要求装修公司离开业主群 。 业主可以自行退出这种并不纯粹的业主群 , 为方便业主之间的交流 , 可以要求物管公司为大家搭建交流平台 , 或成立业委会自发建立业主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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