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法院不准 妻子吼出秘密:我俩是兄妹( 二 )

2018年,李燕再次将张鹏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庭审期间,胡奶奶出庭作证,称自己在50多年前曾和李先生发生过一次关系。张鹏要求李燕配合自己做亲缘关系鉴定,可李燕拒绝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鹏提出与李燕是同父异母关系,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故对此不予支持,但他与李燕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双方离婚。

张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向二审法院补充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李燕在一审时拒绝配合亲缘关系鉴定,应承担不利后果,希望法院能够依法查明此事,并认定他们的婚姻无效。

那么是否真如张鹏所言,和他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吗?3月18日上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张鹏的带领下,来到了其母亲胡奶奶的家中,聊起了几十年前的那段往事。

老母亲:确实和儿媳父亲发生过关系

" 我和他父亲、岳父,原来是师兄妹,从小就认识。" 年近八旬的胡奶奶,一边看着张鹏,一边向采访人员讲述着当年的故事。原来,张鹏出生前几年,胡奶奶的丈夫张先生,被调到了外地工作5年,而胡奶奶和李燕的父亲李先生,当时被分配到了同一个部门。因为丈夫中途很少回家,胡奶奶正是那时候和李先生发生了关系 。

" 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单位开会,他把门关上了,我们就发生了关系。" 胡奶奶回忆说,在此之后,她和李先生还经常保持关系。" 为什么当时在法庭上你说的是只发生过一次关系呢?"" 因为第一次去法庭时, 我有很多思想顾虑,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也不好意思开口,加上害怕,所以没敢讲出来。" 胡奶奶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如果不是儿媳李燕把这个事情说出来,她一辈子都不想提起。

随后,胡奶奶拿出了一份自己手书的 " 证明 " 给采访人员看,上面明确提出张鹏是李先生的儿子,而且和儿媳李燕是同父异母的直系血亲。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在该证明材料末尾,胡奶奶还备注 " 以上实话我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法院查明,我申请当庭作证 ",并附有胡奶奶的签名。据称,张鹏准备在二审期间,将此证明材料补交法庭。

丈夫:若非兄妹,愿意净身出户

如果按照胡奶奶的说法,儿子和儿媳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那当初她怎么会同意这门亲事呢?" 一开始我们也没有意识到,直到孙女三岁左右的时候,李先生和我私下说过,觉得张鹏可能是我们两个的孩子。" 胡奶奶告诉采访人员,他们二人回忆了当年发生的事情后,觉得可能性非常大,但是考虑到木已成舟,而且孙女也都三岁了,最后决定把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里。" 本以为这个事情一辈子都不会再提起,但是万万没想到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现在即使不愿意说也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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