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八 )

钟宏斌:“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 , 他有义务保障旅客在旅途当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对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游有尽力救助的义务 。 如果在运输过程中 , 旅客有伤亡事故 , 承运人要对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 除非这种伤亡是有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 或者是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 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责 。

参与救人的女医生听到广播之后赶到现场对旅客救治 , 她的这种行为跟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法律关系 。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委托人来承担 。 这个女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 她对旅客的伤亡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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