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新疆人民的幸福生活( 二 )

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是新疆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重要原则 。 针对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和各族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 , 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 , 既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 , 保护合法宗教活动 , 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 , 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又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 , 禁止利用宗教传播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等违法犯罪行为 。

坚持宽严相济与预防教育挽救相结合是新疆反恐、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 。 新疆立足本地区实际 , 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 , 既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 又重视开展源头治理 , 通过着力改善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帮扶教育等多种方式 , 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 。 一方面 , 教育挽救有轻微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人员 , 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影响 , 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牺牲品 , 努力将恐怖活动消灭在未发之前、萌芽状态;一方面 ,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 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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