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中小学可提供课后服务 3月下旬正式实施( 二 )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

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先从小学开始试行。

2.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学校冬季作息时间时段内不晚于17:30,夏季作息时间时段内不晚于18:00。

3.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

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少年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

可以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

(2)自主阅读交流。

可以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可以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可以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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