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将撤销注册证书( 二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后 , 国家药监局已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 。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 , 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 , 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于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 , 按照新修订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 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 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 。

人社部表示 , 已会同国家药监局修订完成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 将于近期发布 。 文件强化对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 , 将执业药师“挂证”纳入常规化管理 , 对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 , 将撤销其注册证书 , 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上述不良记录撤销前 , 不能再注册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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