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喝酒还借车 车主一同被追究刑责( 二 )

“这辆车当时行驶在科华南路与锦尚东路交叉口进城方向辅道上 , 行驶得歪歪扭扭 , 怀疑有问题 。 ”交警六分局民警马正国说 , 他将该车拦下 , 刚靠近驾驶室 , 就闻到一股很大的酒气 。 他们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 “检测出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9毫克 。 ”马正国告诉采访人员 。

随后 , 民警将驾驶员周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 经检测 , 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毫克/100毫升 , 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

但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醉驾案件 。 马正国发现了一件蹊跷事:车主芦某当时就坐在副驾上 , 而且他拥有驾驶证也未喝酒 , 为何自己的车不开 , 要交给喝了酒的周某开呢?

芦某道出了实情:当晚他和妻子还有朋友周某等在双流区白家吃饭 , 周某喝了2两白酒 。 饭后 , 他驾车和妻子一起送周某回家 。 当车辆在绕城高速天府收费站下站后 , 周某对他说 , 自己虽然拿了A2驾照 , 但很久没有开车 , 想开 一下车练练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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