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赋能 上海科改“25条”破解“顽瘴痼疾”( 二 )

此次科改突出“市场要活”这一理念 , 加快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的机制、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机制、市场决定创新报酬的机制 , 具体创新活动放手让市场“说话” 。 如上海科改“25条”明确提出 , 赋予一些重要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的自主权 , 创新运行管理机制 , 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对于科技成果而言 , 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等 。

上海科改“25条”还多次提到科研人员薪资分配和激励机制 。 政策提出 , 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 , 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 。 对竞争性科研项目 , 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 , 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 ,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 , 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 对达到事业单位人数一定比例的高层次人才 , 单位可以自筹经费 , 自定薪酬 , 其超过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部分 , 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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