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二 )

服务大局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山东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山东和法治山东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 。

为打造最佳营商法治环境,山东出台《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促进外资增长、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

山东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公正司法 。 省司法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24件、废止8件,省政府审议通过省政府规章6件、修改33件、废止20件、宣布失效4件,对29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6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119件省委、省政府及部门文件研究提出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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