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 四 )

立法与改革衔接满足民生需要

今年2月中旬开始,李燕梅和处里的同事先后赶赴广东的阳江、珠海、深圳等地,就《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

重组后的广东省司法厅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城乡统筹平衡协调发展、营造生态宜居良好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等重点任务,力求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坚持立法为民的基本理念,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 (采访人员 邓新建 章宁旦 通讯员 文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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