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公告 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4月1日启幕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采访人员申铖、郁琼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1日联合发布公告 , 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于4月1日正式启幕 , 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举措 。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从2019年4月1日起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原适用16%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 , 税率调整为9% 。 此外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 原适用10%扣除率的 , 扣除率调整为9%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公告称 , 从2019年4月1日起 , 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 同时 , 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 , 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 , 退税率为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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