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严禁赶工期压工程造价( 二 )

《工作方案》要求 , 首先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包括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责任 , 做好安全保障 , 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 , 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 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及工程造价等;落实安全检查 , 责任单位每个月要组织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 每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班子至少每一周要联合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 要求班组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

同时 , 《工作方案》还提出各单位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 做好应急预案和标识标牌 , 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和红、橙、黄、蓝四个等级(“红”色代表极高风险、“橙”色代表高风险、“黄”色代表中风险、“蓝”色代表低风险)在施工现场做好标识标牌 。 并且加强自查自改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结合实际对各风险点、危险源提出科学有效、具体翔实的管控措施 , 实现分级动态管理 。 同时全面加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 加强临时建筑物安全管理 , 做好安全防护等 ,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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