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西丰城25人特大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 二 )

2008年6月 , 徐文俊正式脱离任华安 , 自己做“老大” , 将徐可、蔡男辉、张昭、肖义峰、黎小春、游龙兵、陈海波等发展为组织成员 , 逐渐形成以徐文俊为首的人数众多 , 骨干成员稳定 , 组织严密 , 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 , 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进行强赌、勒赌、入股赌场等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并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和支持违法犯罪活动 。 如为组织购置车辆、刀具等作案工具;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或赌博“吃红”;提供组织成员集中吃住的住房及生活费用等 。

团伙称霸一方实施犯罪行为31起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 , 称霸一方 , 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帮助毁灭证据、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31起 , 违法行为20起 , 致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5.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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