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驾青山,护航绿水——广西以司法改革构建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四 )

公共利益的强力“护法”

以前法律授权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的公益诉讼代表人不多 , 公共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

“有的案件没有对个人利益带来直接损害 , 人们往往听之任之 , 还有的案件造成公共环境被污染 , 但只追究刑事责任 , 环境修复成本最终由全社会买单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庞昭说 ,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后 , 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地位 。 在广西司法体制改革中 , 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诉讼改革要求 , 成立了公益诉讼机构或公益诉讼办案组织 , 公益诉讼案件大幅增长 , 督促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 一批不法分子承担了环境修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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