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李贻煌等副部违纪为何不是中央纪委办案?可从多种角度解读( 四 )
当时 , 长安街知事率先报道 , 这是国家监察委成立以来第一起“指定异地管辖”的案例 , 意义非凡 。
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 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
这条规定为指定管辖提供了法理依据 。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 , “指定管辖的原因多样 , 如办案力量、资源有限 , 办案过程中有不当干预等多种因素 。 指定所辖的其他监委办理相关案件 , 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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