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建好2年不交房,开发商:卖亏了,得补钱( 六 )

对业主们关于补交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质疑 ,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曾给出回复意见:这是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纠纷 , 协商解决不了的 , 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目前 , 部分业主去年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庭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 业主表示今天将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 在业主李女士看来 , 诉讼恐怕也不能解决问题:“诉讼根本无法解决 , 因为这个房屋开发商没有进行验收 。 其实它的配套措施 , 比如水电煤包括绿化是符合入住条件的 。 但它就说没有竣工验收 。 论业主怎么认为 , 在法院层面 , 这个不合法 , 不能判的 。 ”

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 , 好不容易通知收房还称“亏了得补钱” , 开发商如此卖房谁来管?今天的庭审将围绕哪些重点展开?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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