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拟立法遏制暴力事件网络直播( 二 )

在布鲁塞尔,欧盟委员会已向社交媒体平台发出通知,要求它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在接到通知的一个小时内删除极端主义内容,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

2006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通过信息通讯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规定在点击量超过10万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照片、发布视频、文章等内容时,必须要以真实姓名加入会员 。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暴力事件的网络传播 。

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监管社交媒体及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虽然往往会滞后,但却必不可少 。

近日,在此次发生枪击案的新西兰,就有相关专家呼吁设立新法规,督促社交媒体不再允许用户任意直播,“使得只有认证账户才能获准在社交媒体发布直播内容,而认证用户一旦直播暴力和仇恨言论,就会失去发布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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