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警惕网络消费“陷阱”( 二 )

于情于理于法 , 设置“免费期”的应用软件应在免费期结束前 , 对消费者进行有效告知 , 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需要充值 , 而不是“诱骗”用户消费 。 事实上 , 部分商家的这种做法变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 不仅会引来消费者的厌恶 , 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对于消费者来说 , 网络生态高速发展 , 各类商家良莠不齐 , 我们应当时时擦亮自己的眼睛 , 提高网络消费的警惕性 。 在应对一些软件弹出的选项时 , 不妨认真阅读 , 辨识清楚 , 看清默认勾选的选项中是否包含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

对软件商店等平台服务商来说 , 既然用户选择从平台中下载软件 , 就表明了用户的信任 , 同时也正是用户的信任才支撑起了平台的收益 。 因此平台本身对于营造透明消费环境就担负着一定的监管责任 。 一方面要在软件入驻平台之前就设置过滤环节 , 另一方面针对被用户投诉多的软件 , 建立黑名单和追偿制度 , 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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