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联合试点航空救护( 二 )

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在《方案》中被多次提出 , 并制定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相关标准及要求》 , 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提出具体要求 。 例如 , 各试点医疗机构应确保运送前科学评估、运送中有效衔接 , 规范开展医疗活动 。 其中 , 病情评估包括生命体征是否相对稳定、能否承受直升机救援;致病和致伤因素是否可逆;是否存在发生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风险等 。

《方案》还对医护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 如年龄应不超过60岁 , 具有在急诊、重症或院前医疗救护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并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部门授权的航空医疗救援相关培训及考核 , 掌握航空医疗救护相关的飞行和航空医学基础知识、空运后送专业知识等 。 (首席采访人员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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