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然对投资敞开大门”( 四 )

欧盟贸易委员塞西莉亚·马尔姆斯特伦也对此表示欢迎:“我们最近看到战略部门的投资有所增加 , 这导致公众就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辩论 。 通过这个新框架 , 我们可以更好地监控外国投资并维护我们的利益 。 ”

这一新法案 , 类似于美国CFIUS制度 。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就以“国家安全”为名开始进行针对外资审查的可行性调研 , 最终落实到实践层面的契机在于限制日本对美国半导体行业的收购 。

按照欧盟方面给《国际金融报》的回复 , 新的欧盟投资审查规定并未强制成员国建立自己的审查机制 , 但确定了一些必须遵守的关键原则 , 包括保持规则和程序的透明度;不歧视外国投资者;交换信息的机密性;投资者反对审查的追索权;确定和防止外国投资者规避审查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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