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章丘实践( 四 )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 也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 。

济南市章丘区自2017年9月选择普集、龙山、宁家埠、白云湖4个街道的18个村进行改革试点 。 通过改革 , 村里成立了经济合作社 , 建立健全了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 , 使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 , 当年实现农民股金分红300余万元 。

在改革试点成功基础上 , 章丘区自我加压 , 坚持101分工作标准 , 按照领导重视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程序规范到位、思路创新到位的工作要求 , 严格落实区委书记、区长双领导责任制 , 围绕产权制度改革成员确认、清产核资、股份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组织成立等五个核心步骤 , 细化了71项工作措施 , 首创了成员确认“五单界定法” , 清产核资“六亮工作法” , 发挥基层首创精神 , 攻坚克难 , 狠抓落实 , 跑出了改革的章丘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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