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完善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法规( 七 )

三是把虚拟货币的权证交易列入金融商品交易法监管对象 , 但对虚拟货币权证交易中杠杆率的设定上 , 今后将在进一步讨论后以内阁府令的方式发布;

四是对作为资金筹集手段的“首次币发行”(ICO,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缩写) , 将之等同于可获得收益分配的投资 , 列入金融商品交易法监管对象 , 要求与股票投资一样 , 向投资人公布信息并规范销售、推销行为;

最后 , 修正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商的虚假宣传和散布消息、操作价格等非法行为 。

日本在2017年通过修改资金结算法 , 规定了虚拟货币的定义、虚拟货币交换业者的义务和处罚措施 , 把虚拟货币确定为资金结算手段 , 同时 , 法律规定对虚拟货币交易商实行注册制度 , 此举使日本成为世界主要国家中最早接纳虚拟货币的国家之一 。 但在虚拟货币技术、交易方式不断更新的背景下 , 日本连续发生巨额虚拟货币被黑客盗取 , 以及虚拟货币投机化的问题 , 促使日本政府不断严格相关法律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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