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险呼伦贝尔违法遭罚 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二 )

综上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 决定责令紫金财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改正 , 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 决定对吕铁军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对栾宇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 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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