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两项保险合并后不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二 )

陈金甫指出 , 生育保险实际是涉及到保障待遇的几个大类 , 一是生育的医疗费用 , 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 , 不管是合并实施还是不合并实施 , 都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是不一样的 , 因为医疗保险待遇是按比例支付 , 这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一种特殊安排 。 同样 , 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的 , 由单位来缴费 , 这个政策也同样保留 。 同时更考虑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 包括薪酬 , 规定了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 没有生育保险的话 , 要么是单位负担 , 要么是个人负担 , 这样涉及到企业负担和个人生活来源 , 生育保险明确规定 , 在规定的法定产假98天之内 , 包括各地一定的奖励假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你的生育津贴 。 所以这些待遇都不会改变 ,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 , 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 , 不会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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