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制定反家暴实施办法:经常性谩骂也是家暴( 四 )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 , 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 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 《办法》除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告诫书的具体情形外 , 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 , 检查告诫书落实情况 , 监督加害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 , 依法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 在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 , 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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