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微权力 “晒”出公平来( 七 )

具体来说 , 就是先由区级部门、镇街行政及事业单位党员 , 村社干部以及学校、医院主要管理人员报告其亲属关系 , 建立党员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部门、镇街在审批惠民资金和建设项目时 , 将惠民资金(项目)受益人信息数据与党员干部上报的亲属关系进行比对;比对出涉及党员干部亲属的事项 ,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100%进行合规性核查;对通过核查的涉权事项 , 在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和其亲属所在村(社区)或项目实施地分别进行公示;对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则及时取消 , 并作为问题或者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对于没有经过比对、核查、公示的惠民资金和项目 , 不得审批或实施 , 区级以下纪检监察组织还要对涉权事项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 区纪委监委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 。 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 ”大足区纪委常委熊代伟说 , 这样的操作 , 让一些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行为的党员干部露出了马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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