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制度 信访办理情况可“质检”( 二 )

目前 , 该区各级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 , 凡能当场答复的 , 均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 , 除无法联系到的 , 都在7日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进行答复 , 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 。 依托网上信访办理系统 , 各院对办理的信件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 , 全程掌握案件办理动态 。 对于录入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复情况 , 可以通过网上巡查、抽查、督查等形式进行“质检” , 保证群众来信不仅办得快而且办得好 。 (采访人员 单曦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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