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年底前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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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年底前合并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3月25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今年底前全国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意见》提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在保留两个险种的同时,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采访人员了解到,江苏省及各市、县(市)在新组建医疗保障局时,就将生育保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步划归到了医疗保障部门,为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提供了便利。在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后,省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实施。

  截至2018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752.6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694.5万人。目前江苏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9%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2%。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在0.5%左右,个人不用缴费。也就是说,两个险种合并实施后,个人缴费负担不会增加,如果实现职工医保应保尽保,将会有更多参保职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采访人员了解到,在国务院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前,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等三部门曾在国内选择12个城市进行合并实施试点。泰州作为省内唯一一个国家试点城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已经将该两项险种进行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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