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成本市首位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认定的"孤儿"( 二 )

玲玲精神发育中度迟滞,已读初中的她依旧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几个简单的汉字,但却是个懂礼貌的孩子,平时不太说话,但是看到老师却会恭恭敬敬地叫上一句“老师好”,尽管她根本说不出这个老师姓甚名谁以及所授科目。

祖孙俩的生活十分清贫,但还算平静。然而,去年的一个重创,给原本脆弱不堪的祖孙沉重打击。那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周末早晨,李老爹照例天不亮就起床做豆制品去集市上去售卖。不料却接到邻居的电话让他赶紧回家。匆忙赶回家的李老爹这才得知,同村一个老光棍趁他出门卖豆腐之际,独自一人到李家,对玲玲实施了性侵!很快,作案者被捉拿归案。

2 办案检察官仗义施援手

“玲玲是精神发育中度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她遭受性侵案件移送到我院后,大家都非常同情孩子的不幸遭遇。”严锦梅是该案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为她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她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并联合卫生、民政部门对她进行综合救助,“我和同事一起为患病住院治疗的玲玲送去生活必需品。”

与李老爹交谈中,严锦梅得知玲玲一直未能享受到孤儿待遇,“当时我很奇怪,玲玲虽然有母亲,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但属于无父母抚养的‘事实孤儿’。作为‘事实孤儿’,是可享受到与孤儿一样的国家福利保障的。”严锦梅立即查阅政策规定并与民政部门联系,得知玲玲是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一般困境儿童,根据现有政策要认定玲玲是“事实孤儿”,必须有法院宣告玲玲母亲失踪或死亡的判决。而打官司对于玲玲和李老爹来说谈何容易?

“虽然检察机关的责任已尽到,但孩子就在那儿,不搭把手,良心过不去。”严锦梅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帮助玲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历了两次公告、开庭审理,去年12月法院宣告玲玲的母亲失踪。该判决为玲玲向民政部门申请国家孤儿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事实孤儿”终享孤儿待遇

今年2月下旬,玲玲拿到了还透着油墨香的《儿童福利证》。虽然她并不能理解这本小红色的本子代表了什么,但是看到带着新书包去看望她的检察官们,孩子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阿姨好!”一直默不作声的玲玲破天荒咧着嘴叫出了声。“当时,我的眼眶红了一次又一次。”严锦梅说着再次红了眼,“这些被称为‘事实孤儿’的孩子,他们的处境其实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艰难,而且更容易被人忽视和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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