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刚需”保卫战!,厦门最新公积金贷款指南来了!(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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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厦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即异地贷)的 ,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2、个人信用良好 。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 , 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

3、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 职工申请异地贷的 , 在厦门及异地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

4、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商转公贷款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 , 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 , 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 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 , 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 ,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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