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钱诉讼”不妨多多益善( 二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 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 因此 , 经营者以“四舍五入”惯例为由 , 或者说超市不找分币是由于时下分币较少 , 银行很少提供此类服务等各种理由少找零、不找零、变相慢找零等 , 显然都不是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 。

“四分钱诉讼” , 表面上看的确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 , 但恰恰是这样的小事情 , 背后却隐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改善市场经营秩序等大方向、大权益问题 。 因此 , 类似的消费维权“四分钱诉讼” , 不仅不是“闲得没事干” , 而是很有必要;不是可有可无 , 而是多多益善 。 对于这样的行为 , 我们不能冷眼旁观 , 更不能冷嘲热讽 , 应给予大力支持 。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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