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严以律己少有悔( 三 )

当年 , 苏东坡面对着江上的明月清风 , 写出了“且夫天地之间 , 物各有主 , 苟非吾之所有 , 虽一毫而莫取”的千古名句 , 既道出清介为官的志向 , 更蕴含廉洁自律的智慧 , 值得今人细细体悟 , 践之于行 。 从政者就应当练就“佐山间清风下酒 , 揽天上明月入怀”这般纯净豁达的品行境界 。

然而 , 现实中总有不智之人 , 像“蜀封溪之猩猩”一样识得破、忍不过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夏平忏悔道:“我把别人当朋友 , 别人把我当‘鱼’钓 。 在‘利’字当头的商人眼中 , 我成了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 , 成了‘猎物’ 。 ”试想 , 若是手上没有权力 , 有多少所谓“朋友”会围上来?若是能够坚守自律防线 , 怎么会如此轻易被拉下水?所以 , 清人朱锡绶在《幽梦续影》中如是解释:“利字从禾 , 利莫甚于禾 , 劝勤耕也;从刀 , 害莫甚于刀 , 戒贪得也 。 ”困于“利”字成猎物 , 陷于“贪”字误终生 。 纪律规矩是块铁 , 谁碰谁流血 。 什么时候忽视了修身自律 , 什么时候就距离丧失原则底线乃至失足落马不远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