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盐业改革的旗号扰乱市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办理!(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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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孙某和金某立案后 , 发现孙某非法经营食盐的获利认定是个难题 。 孙某的盐定价随意 , 低价促销时常出现 , 其从外地进货也从不记账 。 从现有搜集的证据来看 , 公安机关只能确定两人卖了多少吨食盐出去 , 但是通过销售获得的利润难以计算 。

为此 , 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 。 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 , 光有食盐销售数量还不够 , 必须要有非法经营的销售金额或者获利 , 才能作为认定孙某和金某涉嫌犯罪的依据 。 这个案件有其特殊性 , 如果非法获利难以算清 , 可以从销售金额上来考虑 , 符合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 。

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 , 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 。 后来 , 据孙某交代 , 虽然外地的盐进价没记账 , 但是销售给各个超市是记账的 , 有专门的本子 , 写着哪家拿了多少货收了多少钱 。 按照这个线索 , 公安机关也去了各大超市逐笔对照 , 孙某、金某非法经营的销售金额得以最终确认 , 共计6万多元 。

案情简单 , 案件背后的问题不简单

2018年11月 , 孙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虽然案情不复杂 , 但是因为这起案件发生在国家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间 , 这起非法经营案件的查办具有市场导向意义 。

为了办好这起案件 , 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盐业法律法规以及盐业体制改革多份文件 , 并多次走访当地盐业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了解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和南通地区盐业当前的经营现状和面临问题 。 据盐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 南通地区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盐业改革”旗号私自倒卖食盐 , 低价倾销 , 以次充好 , 甚至拿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 对老百姓的食盐食用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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