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学明年起全面实施“弹性离校”( 二 )

《意见》还明确,市、区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于参加“弹性离校”的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于每年4月前下拨到校。市财政生均拨款不足500元部分由各区财政补足。待参加“弹性离校”的学生数相对稳定后,所需专项资金由市区按一定比例分担。

此前,参加弹性离校服务的教师一直是义务服务。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对参与“弹性离校”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倾斜。依照现行办法对参与课后活动和延时托管服务的校内外工作人员合理发放劳动补助,补助标准和具体办法由各区统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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