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租车“碰瓷”为掩饰犯罪盗车牌( 三 )

承办检察官介绍 ,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 , 机动车车牌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证件” , 盗窃车牌的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 江夏区检察院遂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 近日 , 法院判决认定检方起诉的罪名和事实 , 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三人拘役四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 , 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4000元 。

承办检察官说 , 该案中三人供述的“碰瓷”案件远不止两起 , 但由于大部分受害人没有报案 , 导致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 。 检察官提醒 , 在遭遇疑似“碰瓷”时要及时报警 , 保护自身权益 , 也为司法机关惩治犯罪提供必要的帮助 。

周晶晶 张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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