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涉诉”的精神病鉴定与治疗更严谨些( 二 )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 一旦这点精神出了严重问题 , 对一个人的正常生活、社会评价乃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 都要产生极大的影响 。 比如 , 目前印有“流浪大师”肖像的文化衫已经在淘宝上售卖 , 沈巍若想维权 , 他到底有没有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 , 很可能就成了一个疑问 。

就实际情况来看 , 非涉诉的精神病鉴定与治疗程序 , 无论在制度设置还是实际执行方面 , 与涉诉的相比 , 都还存在一些不尽严密细致之处 。 这也可以理解 , 精神病程度千差万别 , 一刀切很困难 。 但不可否认 , 这也给“沈巍们”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

那么 , 如果一位成年公民能够清晰表达 , 他又不同意对自己进行精神病鉴定和治疗 , 这时候 , 谁有权利向医院提出鉴定和治疗申请?医院能否对其进行鉴定与治疗?据沈巍自己介绍 , 第一次是家人说他有精神病 , 把他“送进去关了3个月” , 第二次是街道 。 对于当时的鉴定结论 , 沈巍至今认为是“一面之词” , “我捡垃圾不是生活所迫 , 只是一种生活理念 。 ”这就有点儿尴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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