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男子醉驾撞死两人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 )

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交通事故发生后 , 谭某飞在确认车辆底盘有人的情况下仍决意驾车逃离现场 ,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置他人生命于不顾 , 受到第一次撞击的周某再次被车辆推行挤压而死亡 , 谭某飞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

经审查 , 虽然谭某飞在事故发生后有拨打报警电话的行为 , 但随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驾车逃逸 , 被死者家属扭送返回事故现场 , 谭某飞未能主动归案 , 不能认定自首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谭某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交通肇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谭某飞不服该判决 , 向重庆高院提出上诉 。 该院审理过程中 , 谭某飞申请撤回上诉 。

今年1月8日 , 重庆高院作出(2018)渝刑终179号刑事裁定书 。 裁定书载明 ,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谭某飞现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 符合法律规定 , 依法应予准许 。 重庆高院裁定 , 准许谭某飞撤回上诉 。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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